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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工作的通知

(www.gxpopss.com 广西社科规划办 2007年09月07日15:45: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0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自治区社科规划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决定对全区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广西社科规划课题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和方法

    检查的时间从2007年9月1日起至12月10日止。

    检查的方法,采取各单位自查和区社科规划办组织人员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自查时间从2007年9月1日起至11月25日,抽查时间11月26日至12月10日。

    二、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1、2001年至2007年(含2007年)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进展、重要事项变更、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

    2、2001年至2007年已完成项目的数量和质量、成果出版、获奖和宣传推广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

    3、自查后,请根据检查情况撰写检查综合报告,并于12月10日前把检查综合报告以书面形式(一律用A4纸打印)寄到区社科规划办。

    (二)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1、2001年至2006年,到期还未完成的课题数量(按课题立项年份统计)、原因和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2、2001年至2006年(含2006年)在研的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的进展、重要事项变更、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

    3、2001年至2006年已完成课题的数量和质量、成果出版、获奖和宣传推广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建议。

    4、自查后,撰写检查综合报告、并于12月10日前把检查综合报告以书面形式(一律用A4纸打印)寄(送)到区社科规划办。

    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组织检查并有专人负责,务必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东段103号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

    邮 编:530025

    交换号:42 

    电 话:5863258  5898479

    联系人:徐高潮  邹海霞

    广西壮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

    领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0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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