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0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自治区社科规划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决定对全区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广西社科规划课题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和方法
检查的时间从2007年9月1日起至12月10日止。
检查的方法,采取各单位自查和区社科规划办组织人员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自查时间从2007年9月1日起至11月25日,抽查时间11月26日至12月10日。
二、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1、2001年至2007年(含2007年)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进展、重要事项变更、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
2、2001年至2007年已完成项目的数量和质量、成果出版、获奖和宣传推广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
3、自查后,请根据检查情况撰写检查综合报告,并于12月10日前把检查综合报告以书面形式(一律用A4纸打印)寄到区社科规划办。
(二)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1、2001年至2006年,到期还未完成的课题数量(按课题立项年份统计)、原因和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2、2001年至2006年(含2006年)在研的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的进展、重要事项变更、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
3、2001年至2006年已完成课题的数量和质量、成果出版、获奖和宣传推广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建议。
4、自查后,撰写检查综合报告、并于12月10日前把检查综合报告以书面形式(一律用A4纸打印)寄(送)到区社科规划办。
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组织检查并有专人负责,务必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东段103号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
邮 编:530025
交换号:42
电 话:5863258 5898479
联系人:徐高潮 邹海霞
广西壮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
领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0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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